1、不拿离婚证能领证吗
不拿离婚证,原则上是没办法再领证的。
1.假如存在特殊状况,如已经拥有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则可以凭着该《判决书》与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2.若当事人没判决书,而是期望通过协议离婚的方法结束上一段婚姻,那样就需要与前妻或前夫一同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待手续完成后,方可办理再婚登记。
3.假如离婚证不慎丢失,也不必过于担忧,可以携带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完成后,同样可以用于办理再婚登记。
2、未离婚与别人结婚是不是违法
法律快车提醒,未离婚与别人结婚是违法的。在夫妻之间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状况下,双方的夫妻关系依旧存续,这意味着,无论时间过去多长时间,只须未正式离婚,就不能与别人第三结婚。
1.依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依法进行,解除渠道仅限于两种: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一同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的,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只有经过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结婚以后,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此时,当事人才有资格与别人结婚。
《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合处置时,才发给离婚证。
这类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关系的严肃性和合法性,确保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再婚行为均符合法律需要。